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(简称“南商所”),于2007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。 2012年1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牵头的“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”检查验收,复函同意保留。 2014年9月15日,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联席会议批复,通过年审,标志着“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”一直获得国家和省级政府层面都正式运营资格。